点击数:7352019-06-17 11:02:54 来源: http://tingheglobal.com
2019年3月11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公开了 《顺义区加快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细则第五条中提到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标准,原文如下!
北京市顺义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标准
1、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将工商及税务注册地由区外迁入我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支持。
2、在我区首次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给予30万元支持。
3、在科技部有备案,有效期满后再次申请并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给予10万元支持。
细则中还提到关于开展高新企业认定中涉及的产学研合作及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补贴准则
第九条 推动产学研合作。
区内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联盟等围绕“3+4+1”重点产业领域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经专家评审,根据研发投入、人员构成、技术成果、转化潜力等情况,择优给予200万元支持。
第十条 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及应用。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行业先进性的科技成果在区内中试、转化,可直接应用于全区重点发展的高精尖产业,并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经专家评审,按照研发设备购置、研发人员开支、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等费用的70%择优给予支持,不超过1000万元。优先支持“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统筹协调与服务平台”和三大科学城的成果落地转化。
高新企业认定好处多,税收减免、资金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