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热线:4000-535-010 微博 微信 淘宝

新闻资讯

>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资讯

锦绣未央侵权抄袭成立

点击数:7462019-05-08 16:44:45 来源: http://tingheglobal.com


  听和国际(www.tingheglobal.com)致力为您提供专业的国际商务服务。听和国际提供美国、欧盟各国、日韩、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全球多个国家的公司注册咨询及后期维护等服务,更可以帮您办理全球各国商标注册、商标查册、商标复议等服务。听和国际会为您定制多套解决方案,我们全方位、高品质、专业的服务定为您排忧解难。

  想必大家一定都追过《锦绣未央》,这部剧是李慧珠执导的古装剧,由唐嫣、罗晋、吴建豪、毛晓彤、李心艾领衔主演。

  《庶女有毒》更名为《锦绣未央》并且出售影视化版权的消息传出,事态进一步扩大发酵。随着大型古装剧《锦绣未央》的播出,此事再度被提上网民议程,数名志愿者、作家及编剧也发起了维权行动,一致认为该作品涉嫌大量抄袭现有文学作品中的语句和情节,最终11名作家将《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告到法院,《锦绣未央》涉嫌抄袭一事更是被央视新闻报道。之后知名武侠小说作家温瑞安更是加入诉讼,与之前的11位作家一起,共同维权,保护原创。

  为期2年的《锦绣未央》侵权首案今日于朝阳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周静侵权成立,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之内赔偿原告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及维权开支1.65万,共计13.65万元。同时被告周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被告当当网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销售。


  版权侵权主要是侵犯版权人的财产权利,比如未经版权人同意,擅自以发行、复制、出租、展览、广播、表演等形式利用版权人的作品或传播作品,或者使用作品而不支付版权费等。

  在数字作品流传和交流过程中,经常出现版权所属不清的现象。比如数码图片存在复制容易、原件与备份很难识别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一张数码图片发到网上被广泛转载后,如果产生版权纠纷,很难判断到底谁是图片的原作者,甚至图片被恶意更改后,很难确定原图片到底是什么样。 如今,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数字化作品因权属侵害而引发的纠纷已呈愈演愈烈之势。 如何保护这些以数字形式存在的作品著作权,已成为人们的共同心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作品产生即拥有著作权,只要是作品(不论是传统印刷品,还是数字化方式),就一定会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我国实行的是著作权保护制度,作品只要完成作者就享有当然的著作权。因此,作者要在将来可能发生的侵权纠纷中保护自己,最好的就是保留自己是原始和唯一作者的证据。

 

免费咨询

  • 在线客服: QQ
  • 在线客服: QQ
  • 010-87518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