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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摘要:商标满足没有正当理由且连续三年不使用就会面临商标被撤销的危险

什么是商标撤三呢?商标“撤三”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他人依法提出撤销商标申请,是一种注册商标撤销处理程序。

简单点来说就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只要是发现了商标连续3年没使用,就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三,商标局收到商标撤三申请后,也会给商标持有人发函,令其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商标有使用的证明文件,如果商标持有人无法提供证据,或是提供的证据不能说服商标局,那么该商标就会被撤销掉。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商标满足了“没有正当理由”而且“连续三年不使用”,就会面临被撤销的危险。商标被“撤三”成功后,原商标持有人将失去对该商标的注册专有权。

当然,一般来说这里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会闲着没事去撤销他人商标,通常撤三这个事儿发生在自己申请的或想要申请的商标,和他人已经注册的在先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时候,为了把在先商标这个障碍清除,达到自己的商标可以获准注册的目的,而对他人在先注册商标提出撤三。那么好了,问题来了!如果当你的商标被别人提出商标撤三后,我们该如何应对呢?

商标撤三应对方法

1、准备资料

当收到商标被提撤三的通知之后,要在第一时间去收集商标从注册之日起的所有使用证明资料,商标的使用证据包括相应的销售合同与发票、产品包装、广告宣传资料、电商平台记录、质检报告等。

2、形成完整证据链:

确保证据链不仅包括商标标样的证据,还要包括商标注册人或被许可使用人的生产经营情况的总体性介绍,以展现权利人正常经营的形象。

3、证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①不可抗力:如因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进而无法使用商标,收集、整理好相关抗辩证据。

②政府政策性限制:比如政府出台新的环保政策,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在整改期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带有该商标的产品,商标无法使用,则可提供相关的政府文件、整改通知等作为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4、提交答辩意见书:

在收到撤三申请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通常为30天)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答辩意见书和相关证据。

商标撤三是为了打击不以“使用”商标为目的的恶意注册,其立法本意并非是对商标权人的惩罚,而是为了鼓励商标权人积极使用商标,防止商标资源的浪费。然而,为了有效避免注册商标遭遇被撤销的风险,建议商标注册人在日常的使用中,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并有意识地保存商标使用证据,建立商标使用保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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