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522025-05-28 16:15:44 来源: 日本北京深圳加拿大澳洲英国美国公司注册-L1签证-商标转让-基金备案-邓白氏编码「听和国际」
离岸基金指的是一国证券基金机构在别国所发售的证券基金企业,而且将所募资产项目投资到该国的股票投资基金,它又被变成离岸账户股票投资基金。在中国,除总公司香港的互利基金,别的香港开售的互利基金基本上是百慕达、开曼和卢森堡等国外管辖区申请注册设立的。随着某些大型投资机构募资需求的扩增,选择设立离岸基金接受全球投资者的资金具备强大吸引力。
香港政府于2023年12月公布“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并于2024年3月初进一步公布《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规则》,“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核心是申请人需要证明在提交申请前两年内在全球范围内持续持有不少于3000万港币(或等值外币)净值的净资产或净资本,并且需要在“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开展后在香港进行至少同等金额的投资。
OFC制度依据2018年7月30日实施并生效的《2016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证券期货条例》”)产生,《证券期货条例》在原《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中增加了第IVA部分专章,对OFC的定义、成立及注册条件和程序、法律地位及基金文件效力、监管主体等进行了整体性规定,为OFC的设立、业务活动及监管创设了法律框架。同日,《证券及期货(开放式基金型公司)规则》(香港法例第571AQ)出台,在《证券期货条例》基础上对OFC的运作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规定。
OFC为公司制基金,通常可以选择两种基金架构,一是传统的单一基金架构,二是伞形基金架构。
单一基金架构下,OFC自身直接投资于标的企业(见图一);伞形架构(见图二)与开曼群岛独立投资组合公司(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y,“SPC”)类似,即在OFC项下设立多个子基金。
可豁免公司中有两种特殊类型:有限期限的可豁免公司(Exempted Company of Limited Duration)以及独立投资组合公司(SegregatedPortfolio Company)。有限期限是指公司章程中规定营业期限不超过30年,这种有限期限公司至少应有两名发起人或股东;独立投资组合公司是指根据不同的投资需求创设不同的投资组合,并相应发行股权,投资人成为公司股东,但仅以其投资的组合之资产为限承担责任。任何可豁免公司在申请设立登记时特别说明,都可以申请成为这两种特殊类型。